- 2010-09-14
- 廖肇祥/南投報導
行政院九十七年四月通過「賽德克族」正名,但賽德克正名運動是經過十六年努力的心血結晶;前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認為,行政院核定正名,早於電影申請商標註冊,持平來說,電影公司是侵犯族人的權利。
| ||
導演魏德聖電影「賽德克‧巴萊」申請註冊商標,原民會今早發表聲明反對,並要求經濟部應撤銷該片的商標權。 原民會表示,「賽德克.巴萊」係指涉全體賽德克族,具有族群身分認同的表彰功能外,並有作為一個「真正的賽德克人」專有神聖寓意,應當是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所保護的客體,不得登記為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