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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6日 星期四

「賽德克.巴萊」屬原住民智慧創作商標註冊將被撤銷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賽德克.巴萊」屬原住民智慧創作
商標註冊將被撤銷

原民會於9月15日表示,「賽德克.巴萊」具有深層文化意義與族群認同功能的原住民族群文化表現,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所保護的客體,不應登記為商標。智慧局尊重原民會意見,將依商標法提請評定程序撤銷果子電影有限公司有關「賽德克.巴萊」商標之註冊。另南投縣信義鄉農會尚在申請中之商標,亦會不准其註冊。
原民會為「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之主管機關,該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原民會認定「賽德克.巴萊」屬文化成果之表達智慧創作。智慧局尊重原民會的法規解釋,已於9月15日下午拜會原民會,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重演,亦請原民會未來提供經其認定並登記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予智慧局,智慧局將就原民會所提供之資訊,積極建置資料庫,後續並與原民會建立溝通管道,使「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與「商標法」間之適用關係,更為明確。



文章出處:
http://www.tipo.gov.tw/ch/News_NewsContent.aspx?NewsID=4767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賽德克商標爭議 有事證就撤銷 (自由電子報)

〔中央社〕果子電影公司「賽德克.巴萊」註冊為商標,引發賽德克族人不滿,智慧局表示,目前雙方正進行和解談判,但若有具體事證證明商標不具識別性,智慧局不排除撤銷商標註冊。

賽德克成商標 族人不滿盼道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5日電)製作影片「賽德克.巴萊」的果子電影公司,以「賽德克.巴萊」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引發南投仁愛鄉賽德克族不滿,今天會商要求製片公司撤銷商標權並道歉。

賽德克.巴萊註冊商標 原民怒 (中時電子報)

製作國片《賽德克.巴萊》的果子電影有限公司,將「賽德克.巴萊」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通過三百多項商品名稱,引發仁愛鄉賽德克族群起反彈。鄉公所及代表會研擬反制,要求果子電影撤銷商標,他們表示,用賽德克族名稱拍電影可以,但用來當商品販售,是剽竊。

「電影公司 侵犯了族人的權利」(中時電子報)

  • 2010-09-14
  •  
  • 廖肇祥/南投報導

行政院九十七年四月通過「賽德克族」正名,但賽德克正名運動是經過十六年努力的心血結晶;前原民會主委瓦歷斯.貝林認為,行政院核定正名,早於電影申請商標註冊,持平來說,電影公司是侵犯族人的權利。

「賽德克.巴萊」商標註冊之說明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果子電影有限公司以「賽德克.巴萊」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在印刷品、杯、碗、皮包、布料、衣服等商品及百貨公司、影片錄影片碟影片之製作發行、餐廳等服務,智慧局認無違反商標法規定,故於98年5月16日起陸續准予商標註冊公告。惟「賽德克.巴萊」商標註冊後,不表示其他人不能再使用該族名,一般人仍可基於善意且合理使用之方式使用,不受他人商標權效力所拘束,例如:舉辦賽德克族之娛樂競賽等。

原民會呼籲 撤銷賽德克巴萊商標權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 (2010-09-15 11:59)

【台灣醒報記者洪秀玲報導】魏德聖電影《賽德克‧巴萊》申請註冊商標,並通過三百多項商品名稱,但據報導表示,原住民人士認為「賽德克族」名稱拍電影可以但用來當商品販售是剽竊行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也在今早(15)針對此一新聞,發表聲明嚴正反對,要求經濟部應撤銷該片的商標權。